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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外国的申请人,想在中国申请注册集体/证明商标

我是外国的申请人,想在中国申请注册集体/证明商标

“中国于2023年3月正式加入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,2023年11月7日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在我国生效实施。来自对我国加入公约不持异议的缔约国的申请人,其提交的下列文书,附有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的符合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规定的附加证明书及其中文译文即可,免除认证手续: 

  (一)与一国法院或法庭有关的机关或官员发出的文书,包括检察官、法院书记官以及执行员发出的文书; 

  (二)行政文书; 

  (三)公证书; 

  (四)以私人身份签署的放在文件上的正式证书,诸如登记批准书、日期签证及签字证明书。 

  对于来自非缔约国或者对我国加入公约持异议的缔约国的申请人,在提交集体/证明商标申请时,应将在国外生成的相关材料进行认证手续之后再行提交。这些材料包括: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、申请人的检验能力证明材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