菜单
您的位置:首页 >> 行业资讯 >> 商标新闻
政策解读 商标知识 商标新闻 公司注册 维权指南

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均由两个相同的汉字“联邦”构成争议案

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均由两个相同的汉字“联邦”构成争议案

  申请人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注册在第9类存储器、条码扫描器等商品上的第664411号“联邦”商标(以下简称引证商标),对被申请人北京连邦软件产业发展公司注册在第9类计算机、磁数据媒介、密纹盘(存储读出器)、光盘等商品上的第946627号“联邦”商标提出的争议裁定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近日已审理终结。  申请人提出争议的主要理由是: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均由两个相同的汉字“联邦”构成,排列顺序及读音完全相同。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类似,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。

 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:争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计算机、码数据媒介、密纹盘(存储读出器)、扫描器等,两者属于类似商品。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均由汉字“联邦”构成,仅仅字体略有区别,而读音及含义完全相同,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相同商标。

 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注册在第9类计算机、磁数据媒介、密纹盘(存储读出器)、光盘等商品上的第946627号“联邦”商标所提争议理由成立,该商标注册予以撤销。

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!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一个行政执法机构,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,不受行政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,可以随时联系我们13965191860(微信同号)。